1. 收貨人應當采取交貨與他/她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的貨物到達交貨復制或通知(如果貨物由單位收集,一封介紹信發給單位的公章);
2. 收貨人委托他人提取貨物的,應當持航空快遞提單上收貨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提取貨物;
3.收貨人到濟南航空貨運公司指定的發貨地點辦理發貨手續,并支付所有應付費用;
4. 收貨人應當在航空快遞單上簽字并做好提貨記錄后提貨;
5. 收貨人提貨時,應當親自查驗。如發現貨物丟失、短少、污染、損壞或延誤,請向濟南航空貨運公司有關部門提出異議;
6. 收貨人提貨并無異議簽署濟南航空貨運快遞單的,按運輸合同規定視為貨物完好交付。